一〇一年「榮民代表懇談會」問題與說明系列之十
◎申請配鏡相關問題
問題三十:建議離島比照臺灣本島,提供榮民弟兄老花眼鏡免費巡迴驗光及配戴。
說明:(一)依輔導會作業要點規定,申請眼鏡者,需檢附榮民證正反面影本及設有眼科之醫療院所或合格眼鏡公司(行)開立之驗光單,逕寄(送)至榮服處即可。
(二)輔導會自一〇一年起已將「得標廠商應在澎湖縣、金門縣應至少各設置一個授權經銷商代辦或每三個月巡迴服務一次」服務項目,納入爾後榮民視光學眼鏡採購需求規範辦理。(第六處提供)
問題三十一:鑑於各榮服處因招(得)標眼鏡行所供配眼鏡品質欠佳,建議可考量每個使用者因材質、寬緊度、維修等因素,及長期使用後,研議修法可先自行至其他眼鏡行配置後,再檢附收據赴榮服處申請補助。
說明:(一)輔導會配發榮民之視光學眼鏡,均依政府採購法辦理招標、交貨、驗收測試等程序,且眼鏡之規格均經專家學者建議,訂定適合榮民配戴之規格,品質上應具一定水準。囿於預算限制,並避免榮民自行購買品質與價格差異大,故眼鏡之補助均由輔導會統一採購,由合約廠商進行配發。
(二)另輔導會以集中採購,易於發揮以量制價,較能取得合理的價格,可服務較多榮民,若以眼鏡招標價補助金額貼補,因金額不高,則實質補助榮民效果不大。(第六處提供)
◎補助購置四輪電動車相關問題
問題三十二:榮民均已年老,行動不便,建議輔導會能補助購置四輪電動車。
說明:(一)輔導會限於當前政府財政艱困,預算分配有限,目前以較迫切之醫療輔具補助項目為優先,所提購買四輪電動車乙節,未來將視國家財政寬裕情形,再行適時檢討。
(二)經查縣市政府社會局有提供身心障礙者電動代步車補助,請榮服處協助具身心障礙手冊且有需求榮民提出申請。(第六處提供)
◎輔具檢修相關問題
問題三十三:輔導會辦理輔具檢修,請增列恆春地區,以便於南部偏遠地區榮民前往檢修。
說明:(一)臺北榮總身障重建中心於每年三、六、八及十月,分四梯次至各地區榮院及榮家巡迴檢修輔具,由各地榮服處、榮院及榮家依行程表排定日期,通知轄內榮民前往檢修輔具,惟鑑於檢修場地、檢修輔具數量及檢修人力調派等因素,已無法再增列其他地點檢修。
(二)若錯過巡迴日期者,亦可將所需維修輔具運交該中心辦理,或請屏東縣榮服處協處。另對於有急迫性需要之傷殘榮民,亦可隨時協調該中心適時派員前往協助處理。(第六處提供)
問題三十四:可否開放榮眷、遺眷申請醫療輔具?
說明:鑑於當前預算分配有限,尚難擴大補助範圍。(第六處提供)
◎年長或重症榮民看診問題
問題三十五:榮民到榮總看病,一大早出門要到晚上才回到家,非常辛苦,建議輔導會能否給予年長或重症榮民優先看診。
說明:(一)為提供高齡榮民就醫協助,各榮民醫院已設置社工室盡力提供協處,榮民就診時如需協助,各院社工室、門診輔導員室或門診客服中心、服務台人員均可提供服務。
(二)因部分醫師掛號者眾多,為維持醫療品質,請儘量提前利用電話、網路等方式預約,或於就診當日預約下次看診時間。就診前,亦可事先電洽各診間服務人員或以網路查詢看診進度,預估抵達醫院時間,以避免久候。
(三)另各榮總已開設高齡醫學整合門診,針對具有複雜且多重健康照護問題等病患,提供跨領域醫療專科服務。該整合門診較符合高齡者多種慢性病診療需求,請多加運用。(第六處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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